6月26日,有名為“狗仔江小宴”的網友爆料藝人蔡徐坤與C姓女生發生關系致其懷孕,并讓女生獨自去醫院墮胎。
據悉,2021年5月20日,蔡徐坤和C姓女生在某KTV經朋友介紹相識,兩人當晚聚會結束后發生了關系。時隔一個月后,C女士去醫院檢查發現懷孕,于是詢問蔡徐坤怎么辦,蔡徐坤當即反應就是讓她打掉。7月5日,C女士獨自去醫院打了胎。
據媒體綜合消息,蔡母得知此事后,懷疑C女士故意設局想要敲詐自己兒子,于是詢問了蔡徐坤當晚是否有采取避孕措施,蔡徐坤表示沒有。針對該情況,蔡母一邊讓工作人員聯系C女士賠償,一邊讓私家偵探跟蹤C女士,在其家門口非法安裝針孔攝像頭。C女士發現此事后報警并立下刑事案件,蔡徐坤以及其母親因此都被警方傳喚。經過調解,C 女士最終出具了諒解書,不追究他們的責任。知情人爆料,因為蔡徐坤是藝人,蔡徐坤方也要求諒解書上不要寫蔡徐坤全名,而是以 “ 蔡姓男士 “ 代替。
(資料圖片)
知情人曝光C女士手持諒解書的照片作為佐證
此事一經曝出立即引發軒然大波,微博文娛榜熱搜詞條前15中,11條與蔡徐坤相關。
對此,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有人認為是造謠傳謠,有人認為符合蔡某的做法。消息僅僅發出2小時左右,便有大量粉絲在二手平臺掛出蔡徐坤周邊產品,價格從9元到18500元不等,粗略估計已超400件,且該數據持續增長。目前,蔡徐坤尚未就“C姓女生”事件作出回應。截至發稿時,蔡徐坤工作室仍未作出回應。如果被爆事件屬實,從法律角度看,請私家偵探跟蹤女生違法嗎?
今日頭條認證律師@馬玉珍律師 指出,跟蹤偷拍行為,無疑是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如果雇傭私家偵探進行跟蹤偷拍,不僅違法,還涉嫌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設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根據《民法典》 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方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等。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涉嫌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即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案是結果犯,即造成嚴重后果的,才追究刑事責任。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于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則不構犯罪,不予立案。
非法使用,是指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進行非法竊聽、竊照。如果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公開錄音、拍攝影像,其持有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行為可能是非法的,但其使用行為不屬于本罪客觀方面的“非法使用”。
“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罪的保護法益是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公民個人信息關系到每個人日常生活的開展、正常生活狀態的維持,不僅關涉個人名譽,同時影響個人的社會評價。公民個人信息的破壞或侵害,既可能給公民帶來物質上的損失,也可能造成精神上的傷害,并影響公民在社會經濟生活、社會政治生活中各項權利的實現。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的;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就構成犯罪了。律師介紹,具體到本案,若情況屬實,如果蔡母雇傭私家偵探超過5000元,就涉嫌構成本罪了。私家偵探和蔡母屬于共同犯罪,都會受到刑事處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我們用理性留給真相、回應一些時間的同時,也應借此進行更加嚴肅的反思。
藝人是具有很強示范效應的公眾人物,他們的一舉一動不僅代表自己,更影響著粉絲和普通觀眾對事物的看法和行為;特別是對那些年輕的粉絲來說,甚至可能影響他們的價值觀念。在此基礎上,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對公眾人物的要求只會更高,不可能變低。而公眾人物自身也應該意識到,粉絲、觀眾的喜愛和信任不是任意妄為的資本,而是一份沉甸甸的社會責任。責任越大,越是要挺起肩膀,發揮榜樣的作用,傳播積極的正能量。這是公眾人物的必修課,也是公共空間最基本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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